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活动。
《意见》要求:一要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政治上要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关于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思想上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高尚文明的品德风尚;文化方面普遍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具备多方面的文化知识;业务上具备胜任本职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基本掌握办公现代化设备的操作能力,具有独立处理、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内部要科学地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有序进行,以高效、周到的服务取得各民族群众的满意;以主动谦虚的态度在工作联系和协作中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以遵纪守法、文明正派的言行取得社会的好评。
三要弘扬“五种”精神:一是敬业精神。二是服务精神。三是协作精神。四是务实精神。五是创新精神。
四要整治机关环境。一是组织开展机关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二是创造文明办公环境。三是坚持文明办公,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融水民宗局 马忠华 陈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