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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行5项补助措施 给予边民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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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推行5项补助措施 给予边民特殊照顾

 

边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边疆建设的参与者,又是国防线上的卫士,而且是永不退役的哨兵。近年来,为增强边民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安心戍边并乐于守边,广西大力推行五个惠民利民富民措施,建立了富民补助机制,给予边民特殊照顾。

一是发放边民生活补助。对距离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居民,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30元。全区8个边境县34万边民受益。

二是给予边民新农合补助。对距离边境线0—20公里范围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进行补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区、市、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并随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给予边民造林补助。距离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村民植树造林,除由国家免费供应树苗外,经县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300元造林费。

四是给予边民农机购买补助。对距离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特困农户,在执行国家强农惠民政策基础上,再给予倾斜照顾,对购买农业机械的,在现行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补贴10%。

五是给予护边员岗位津贴,对正式聘用的边境报知员、界务员、路长等护边员,给予每人每月800元津贴。

(自治区民宗委经济发展处 黄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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