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民委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督查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部署和开展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督查方案明确,从该市民委、市宗教局、市民语委抽调骨干组成3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委党组成员任组长,自3月22日起至26日止,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周的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还对督查范围、督查内容、督查方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作了科学合理安排:一是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及时向县(区)分管领导汇报,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提交督查组。二是要求各督查组严格按自治区民宗委的要求,扎实对2017年中央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7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和2016年中央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三是要求各督查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督查工作。
(贺州市民委 黎学良 王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