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活动的工作要求,2017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自治区民宗委组织全区民宗委系统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以“和谐壮乡·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大力宣传我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活动的宣传,在全区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增强“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不断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即: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
三是支持配合各方面开展民族民俗文化和传统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民族民俗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展示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风情习俗,突显广西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大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打造 “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区各市、县(市、区)民宗委将牵头或参与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民俗等各类活动150余场(次),为我区各族群众奉上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盛宴。
(自治区民宗委 梁桂迎 林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