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命名首批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的通知》,我区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等全国7省(自治区)共7个乡镇(街道、苏木)或村(社区)获命名为全国首批双语和谐乡村(社区)。
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工作,是国家民委、教育部于2015年下半年部署启动,由各省(市、自治区)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在相关基层乡镇(街道、苏木)或村(社区)中具体实施的。旨在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乡村(社区)为依托,突出民汉双语和谐,统筹推进民汉双语学习使用,努力营造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互相学习文化、互相欣赏、美美与共良好氛围,实现以语言相通促进感情相通、心灵相通,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目标。第一批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试点建设经各省(市、自治区)推荐申报、国家民委遴选审核,确定了我区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和内蒙古、西藏、辽宁、四川、贵州、甘肃等6省(自治区)共7个乡镇(街道、苏木)或村(社区)为试点单位,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建设。
我区宁明县馗塘村双语和谐乡村试点工作主要是开展壮、汉两种语言文字的相互学习与和谐使用。自治区民语委围绕创建壮汉双语和谐试点村和精准扶贫的目标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馗塘村“两委”班子和自治区民语委派驻馗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动员馗塘村各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扎实推进壮汉双语和谐试点工作。先后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制作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的村屯牌匾、标识、宣传标语,营造壮汉双语和谐使用良好氛围;实施村部壮汉双语和谐宣传文化长廊、村部壮汉双语和谐学习培训室建设,夯实壮汉双语和谐乡村建设学习平台;举办农民学壮文学科技和壮汉双语山歌培训班,举办歌坡节、山歌对歌会、村际篮球邀请赛、壮语电影下乡等丰富多彩的壮汉双语和谐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壮汉双语和谐共存、和谐学习使用。经过一年扎实试点,馗塘村干部群众对壮汉双语法律地位平等、学习使用平等、壮汉双语和谐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壮语言文字已成为自觉自愿的行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壮语言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全村壮汉双语和谐乡村平台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2016年11至12月,国家民委、教育部组织验收组对试点乡村(社区)进行实地验收,充分肯定了各试点单位工作,认为各地试点结合实际、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可复制性和操作性。为更好地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民委、教育部经评审和公示,决定命名我区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等7个试点为全国首批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并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继续做好双语和谐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奋力开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民语委 莫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