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农历二月初二,位于桂黔边界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镇,来自桂黔各地的苗、侗等各族群众欢聚一堂,通过抢花炮、芦笙歌舞、舞狮、演“鸭变”等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欢庆一年一度的花炮节到来。
据现年87岁的洞头镇伯公会主席贾星斗介绍,清朝道光年间,洞头群众为了经济繁荣和民族团结,成立伯公会,建立伯公庙,设立“二月二”花炮节。花炮为一个系红绳的小铁环,用炮打升空后落地时,各组抢炮队员紧密协作,奋力争夺,夺得花炮者胜出。一般抢三炮,分别寓意人财两旺、幸福安康、吉祥如意。今年洞头镇共有14个队(每队10名青壮年)参加抢花炮比赛,抢到花炮的队伍分别获得奖金(第一炮3500元,第二炮3000元,第三炮2500元)、生猪1头、啤酒等奖励。
二月初二,传说是龙抬头的日子,又被称为“春耕节”“农事节”“春龙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全国各地均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以示敬龙祈雨,保佑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