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扶持力度。编制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山区民族村和低收入民族村(户)发展。
二是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坚持规划先行,推动民族乡村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
三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启动实施民族乡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垃圾收运处理网、电网、乡村路网、互联网等“六网”改造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运营管护机制。
四是做好精准帮扶工作。明确新一轮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工作有关扶持政策向低收入民族村适度倾斜。(国家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