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共同印发《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创建50个示范宗教团体、500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500个示范乡镇(社区),带动全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工作重点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
方案要求,省、市、县宗教部门要准确把握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总体要求,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十三五”宗教工作规划,纳入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宗教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对创建工作综合评价考核。
(贵州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