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下一版4
 
扫描二维码 关注本报微信
苗山娃娃校园“审案”
广西民族报
广西民委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工作
懂行知政,防范风险,提高效能
精心组织 超前谋划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民委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工作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区扶贫工作会议召开后,自治区民委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脱贫攻坚任务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明确该委掌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向54个贫困县、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倾斜。

一是加强扶贫工作力量。为推进扶贫工作,明确1名委领导和1名干部分别为基础设施专责小组成员和联络员,配合自治区扶贫办推进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道路建设。联络员按要求每周一到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办公室上班,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二是开展精准识别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9日,自治区民委按照1:3的比例派出了8名干部到宁明县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工作队采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方法,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程序,进村入户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历时3个多月按时完成贫困户精准识别任务。

三是分解工作任务。为确保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的扶贫攻坚任务,今年2月15日,自治区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民委扶贫攻坚任务分解到有关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四是落实扶贫资金。在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的扶贫攻坚任务,以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作为资金分配的特殊因素,确保2016年有6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贫困村道路建设。据统计,截至10月,安排到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到1.4亿元;安排到54个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到2.5亿元,占资金总量的73%。均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的扶贫攻坚任务指标。

五是开展资金项目督查。为做好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先后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督查,共督查资金12484.2万元、项目318个。下一步,将检查面上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资金项目实施任务。

(自治区民宗委 宋 文)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