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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田林县开展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自查工作

 

今年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收官之年。为全面总结5年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创建成果,探索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效机制,加快民族事业的新发展,自今年10月以来,田林县民族局积极按照上级的要求,通过精心部署和安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对全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进行自查,补齐短板,推动模范区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检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实行《田林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实施方案(2012-2016)》规定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果。

二是充分发挥田林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检查效果。

三是加强利用建设模范区工作中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督促责任单位自行检查总结各自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全县的总结,写出全县创建工作的自查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为县领导对今后加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决策服务。

四是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到单位、乡镇现场检查指导,认真查找和共同分析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督促有关单位、乡镇加强整改和完善,推动本乡镇、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目前,田林县已经完成该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自查工作,形成了自查工作报告,并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呈文上报百色市民宗委。

(田林县民族局 潘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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