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语言文字是壮族文化的重要标志,其使用和推广对促进壮族文化传承、维护民族团结和壮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着深远影响和积极作用。2016年《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施行三周年,为促进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规范化、标准化,南宁市面向社会征集壮文社会用字纠错意见,从11月4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壮文社会用字 “啄木鸟”纠错行动。
此次纠错行动除在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南宁晚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外,还利用南宁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力争让更多公众知晓本次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是对《办法》所规定的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场合、设施等应按标准使用壮汉双语文字却未使用或未规范使用的情况进行纠错。如:行政区划名称的标牌(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市、县区、乡镇等行政区域和市、县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的名称);在机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名称的标牌设施的用字,应当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而没有使用的;已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但书写顺序没有遵照壮文在前汉文在后的原则等。
活动期间,参与者查找不规范壮文用字只作记录,不与有关单位直接交涉。不规范壮文用字的督促整改工作,由南宁市民语委负责通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南宁市民语委 韦尹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