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召开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布置会,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及贺州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布置终期评估相关工作。
会议再次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2012-2016年)》及《贺州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加深对加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到位。今年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收官之年,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成员单位要对应贺州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收集整理2012年至2016年制定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实施材料,做好总结,完善台账,做好检查评估准备。
(平桂管理区民宗局 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