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委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至今已8个多月。由于处于新旧政策交替时期,施行过程中存在着群众对政策的不了解,民族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沟通不够顺畅等问题,为此,该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办法》顺利施行。
一是做好对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说明需办理的相关事项,杜绝话难说、脸难看的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和公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针对实际审批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公安部门进行业务交流,理顺办事流程,明晰各自的权限,确保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定期交换民族成份登记、变更统计信息。同时由该委印制4万份《办事指南》送南宁市公安局发放至全市200多个派出所,便于群众了解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截至8月中旬,全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接到群众大量来电来访咨询,但由于《办法》更为严格,符合审批条件的群众较少,全市共受理申请60份,均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办理,无超期或违反程序办理情况。
(南宁市民委 刘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