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民族贸易企业“十三·五”上新台阶,按照自治区民委和百色市民委的要求,田林县民族局强化措施,大力宣传国家对民族地区民族贸易企业的优惠政策,扎实组织开展新一轮民族贸易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二是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摘录印发民族贸易企业政策条文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公益短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采用电话联系沟通方式,及时将有关政策向社会全面宣传。三是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分工负责制。四是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宣传指导,确保申报材料质量。(田林县民族局 潘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