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0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举办了为期3天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班,柳州市文新广局领导到会指导,参加培训人员包括该县文体新广局领导及“非遗”中心全体人员,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文广站长,以及来自全县各行业的88名各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该县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民族艺术种类繁多,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三江各族人民创造了灿烂、丰富、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江现有县级“非遗”保护名录32项,市级“非遗”保护名录30项,自治区级“非遗”保护名录12项,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3项(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侗族大歌于2006年公布为国家级首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侗戏于2011年公布为国家级第三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为了使各类县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了解其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带动三江特色民族风情、特色民族文化、特色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让他们掌握“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相关知识,该县及时举办了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班。来参加培训的有侗族木构、侗戏、侗族大歌、侗族医药、侗族刺绣、三江农民画、侗族琵琶歌等共19类88位传承人。该县文体新广局局长潘金德表示,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只是加强“非遗”工作的一个方面,今后,三江将在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的基础上,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以及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梁彬滟 潘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