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柳城县召开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及柳州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布置终期评估相关工作。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县部分民族工作顾问等2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再次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及《柳州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加深对加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会上,民工委办公室对近年来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今年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收官之年,各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对应柳州市民工委下发的《柳州市2016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工作计划表》,按照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还要收集整理2012年至2016年制定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实施材料,做好总结和完善台账工作,做好检查评估准备。
(柳城县民宗教局 韦巧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