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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强化措施化解山林坟墓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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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7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山情、林情、民情
富川强化措施化解山林坟墓权属纠纷

□ 陈献吉
 

富川瑶族自治县以立足大局为导向,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山情、林情、民情等综合实际和特点,强化“三个重点”,力抓“三个到位”,有条不紊依法化解“山林坟墓权属纠纷”赢得了民心,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全县经济发展,连年被评为自治区、市、县调处“山林坟墓权属纠纷”工作先进集体。截至目前,该县山林坟墓权属纠纷案件调结率达98%。

突出“三强化” 健全新机制

近年以来,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的推进,激活了富川广大干部群众及个体户投入开发造林种果的热情,使昔日无人问津的荒山,变成了一片开发“热土”。然而,富川的土地荒山大部分历来都没有明确权属,由此引发了土地、山林、坟墓权属纠纷不断。在面对一系列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的权属纠纷的问题上,该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一切从稳定促发展大局出发,把调处化解“土地、山林、坟墓权属纠纷”工作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来攻坚,突出强化“三个重点”。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富川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瑶族山区农村历来有传统的会期节日习惯,有计划地组织县、乡(镇)民政、工商、纪检、司法、林业等各有关部门,把法律法规送进村到户,印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出版法制墙报,开展一系列有关土地、山林、坟墓法律法规咨询和广播、电视法制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强化调处工作制度化。该县把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工作制度化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内容来抓。健全规范了预防制度、排查制度、档案跟踪制度,使瑶乡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强化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工作重点。针对富川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突出,涉及土地、坟墓、山场、林地,由于历史原因,绝大多数权属材料档案不全,和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原有协议的处理决定只有文字,没有附图,造成管理界限不清,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况。调解处理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的原则。

按照办案程序 严格依法调处

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必须严格依法办案,首先是处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接到当事人的调处纠纷申请书后,符合立案受理的,在法定期限内将申请书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被申请人作出答辩。第二是进行现场勘查,制作现场勘查图和勘查笔录,确定争议范围。第三是调查取证,调查笔录附上被调查人身份证明。查明并掌握基本事实。第四步是召开调解会。由于富川一直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近年来该县调处的案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没有因为处理程序违法,事实不清和适用法律不当而被撤销。调解能力进一步增强,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和调解技能不断提高。

力抓“三个到位”

为了确保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工作有条不紊地规范进行,更好地把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工作抓实抓细,富川采取有力措施力抓“三个到位”。一是抓好调处责任目标落实到位。该县在全县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调处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机制,把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工作纳入全县党政目标管理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矛盾排查工作到位。在矛盾排查到位工作中,该县组织调处民政、土地、林业部门有关人员到纠纷现场,全面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事实证据,使之形成争议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方案。三是调处工作人员到位。该县从民政、土地、林业等有关单位抽派有经验、有调解能力,有法律水平的干部组成县人民政府调处办。实行统一办公、统一行动、统一深入双方争议纠纷地点办案,在办案调解中,统一意识,坚持集体定案,对经过多次调处,仍未能达成协议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再次深入调查清楚事实并有足够证据后,写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近年来,富川在调处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无一处理程序违规情况,调解水平不断提高。

富川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山水相连,省际边界线长达170多公里,毗邻村寨133个。过去,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富川边界村与湖南江华、江永两县(自治县)的群众不时有土地、坟墓、山林权属纠纷等不利于湘桂边界地区的民族团结的事情发生。近年来,为了给湘桂边界村群众创造一个长治久安、文明和谐的安居乐业环境,富川县委、县政府开展“湘桂边界地域性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富川与湖南江永、江华三县(自治县)区域“精神文明共建联席会”,从解决三县(自治县)边界地区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解决连片建设边界生态文明村、携手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共建平安边界、共建区域文明走廊、开发边贸市场、推进新闻资源共享,打造文明风景旅游点等九个方面的共建活动,并签订了共建协议书,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常规性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制、部门与部门、乡镇与乡镇、村与村结对子制度,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富川城北镇狮山村和上种源村的土地、坟墓、山场纠纷由来已久,过去由于调解处理不力,双方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为了有利于双方群众的团结和社会稳定,该镇党委、政府多次组织民政、纪检、工商所、司法、派出所等综治办人员进驻村寨,对群众因势利导,进行法制教育,召开双方群众联谊座谈会,让双方就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同时该镇通过组织10户科技示范户到双方村寨,引导双方群众相互交流种养经验和帮助15户贫困户解决资金、技术等问题,从而有效地化解了两村长期以来的矛盾纠纷。目前,两村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并联合开发了500亩奈李种植基地。

日前,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井头湾村村民砍毁了富川新华乡井湾村井头湾个体村民在南风湾种植的80多亩果树后,富川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等领导带领民政、土地、林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湖南江华县协商,县调处办做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使这起事件没有发展成为恶性案件。每当出现边界纠纷,富川县委、县政府主动与湖南协调,妥善友好地分解了湘桂边界纠纷,受到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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