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区外民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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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民民族成份不得随意变更

 

国家对少数民族公民在就学、就业、计生等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社会上个别人企图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少数民族身份以获得这些优惠。

民族宗教局相关人员表示,公民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国家对此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公民的民族成份认定只能根据其父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且需要民族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审核。

对于公民隐瞒真实情况,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现象,法律上也有相应的惩罚规定,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将被取消,是学生的,其违纪行为还将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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