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拉萨举行座谈,并签署共建西藏藏医学院协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讲话并签署共建协议。
协议双方确定,共建西藏藏医学院实行以西藏自治区管理为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支持的共建机制。通过区局共建,加快西藏藏医学院改革与发展步伐,使之成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以及藏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基地,使之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藏医药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西藏藏医学院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支持高校,在加强指导、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参与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共享资源、五省区联系合作以及文化建设和国际合作交流九个方面给予有力支持。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