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内蒙古民族教育条例(草案)》于近日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立法工作,2005年开始酝酿,2006年形成初稿。2015年7月,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被增列为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教育厅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送审稿)》,自治区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会同教育厅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组织召开了3次专家论证会,进行了16次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广泛征求了各委办厅局、十二个盟市、专家学者以及教育系统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讨论、协调、修改,并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现在的《条例(草案)》。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