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聚居着壮、瑶、苗等49个少数民族共43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742万的58%。近年来,南宁市抓好载体打造,结合的实际情况,创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打造具有壮乡首府特色的示范点。
一是“进机关”。着重加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岗、科室流动红旗评选命名活动,发挥领导干部“领头羊”和机关职能。评选命名了147个市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岗,授予117个科室民族团结科室流动红旗。
二是“进乡镇”。坚持“三结合”,即把创建活动与加快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支持各族群众发展生产、增长收入、改善民生相结合,与保护和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如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依托2014年举办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落实各级资金1亿多元,切切实实打造了一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三是“进企业”。引导企业在规划投资、开发资源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保护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生态环境,并在配套产业、社会服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是“进学校”。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重点加强“123456”即“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六观”的教育。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示范学校,积极开展民族声乐教学、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让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五是“进家庭”。遵循“相依、持家”原则,构建邻里和谐、守望相助氛围,推进家庭建设,弘扬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清廉家风、清明政风和淳朴民风等社会正能量。如,王芳、李绿江夫妇模范家庭,建立了广西第一家为脑瘫儿童提供社会服务非盈利机构“安琪之家”,12年来帮助逾千名少数民族脑瘫儿童掌握基本生活技能。
六是“进宗教场所”。重点构建一支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引导信教群众团结稳定、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
七是“进社区”。依托“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整合社区资源,为各族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服务,保证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是“进商业街区”。发挥人员密集、流量大优势,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宣传教育活动。如江南水街民族特色街区依托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将民族特色元素融入整个街区建筑风格中,经常性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情演出等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宋 文 刘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