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南宁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城市。3年来,南宁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斐然。5月27日下午,受国家民委委托,自治区民委在南宁召开了南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考核验收汇报会。自治区考核验收组组长、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自治区考核验收组副组长、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周健主持。
会上,播放了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专题片,生动展现了南宁市各行各业开展创建活动的真实场景。
南宁市委副书记杜伟代表南宁市委、市政府汇报了南宁创建工作的情况:一是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民族团结思想更加统一,经济基础更加坚实,城市品牌进一步彰显,民族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二是高位推动创建工作。抓好机制的建设、载体的打造、宣传的强化、政策的落实、经济的发展、开放的深化、服务的提升、文化的繁荣、队伍的培养;三是创建工作体会深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发展作为中心任务,把开放包容的理念贯穿始终,把民族团结的普遍性要求与南宁实际相结合,并动员全民参与;四是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增进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理想信念,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凝聚推动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
南宁市职业技术学院、良庆区银海社区、安琪之家等3家单位的代表分别从民族团结工作进高校、进社区、为少数民族贫困孩童送爱心等方面做了汇报发言。
周健和自治区考核验收组副组长、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翚永红分别代表2个现场考核验收小组对南宁市10多个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乡村、学校、机关、企业、家庭、商业街区、宗教场所等“八进”活动的情况做了介绍,简明扼要地阐述了现场考核验收小组对被检查单位创建工作的评价。
在听取汇报后,考核验收组组长、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对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作出了初步结论。他表示,南宁市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分类施策,合力推进,措施得力,工作出色,社会认可,可圈可点,在创建工作中,真抓、实抓、创新抓、全面抓、深入抓、持续抓,取得显著喜人的成绩,其中总结出的南宁经验值得推广。他表示,从整体上看,南宁各项考核验收指标都达到了国家民委对示范市命名的标准条件,对南宁市能顺利通过国家民委评审并获得示范市命名抱有信心和希望。
这一次考核验收工作,国家民委高度重视,派出了以监督检查司监督检查处处长张爱民为组长的督导组来邕督导。张爱民表示,南宁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创新开展“八进”活动,实现了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和南宁特点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之路,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
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容康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琳,副市长刘为民、市政协副主席汪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统战部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区考核验收组全体成员(自治区民委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全区除南宁市以外其他13个市民委负责同志),以及南宁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 黄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