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做好2016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5月1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民宗局召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业务指导会议。全县20个乡镇分管民族工作领导、项目所在的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传达了自治区民委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分析了近年来该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及管理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并就做好今年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专门辅导。针对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求各乡镇村在项目实施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程时间安排;要选定合格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协议;要进行书面公示,接受少数民族群众监督。要做到:项目名称、工程决算、实际效果要进行书面公示;按照施工相关标准,对项目完成情况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结算报账工作,防止虎头蛇尾;做好项目影像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方便审计查阅;按照民族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立碑工作。
(融水民宗局 陈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