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以“精准脱贫攻坚年活动”为抓手,全力开展 “七摘帽个一批”“十大行动”推进脱贫攻坚,今年要完成23个贫困村脱贫任务,确保精准脱贫4万人以上,守住返贫率不超过3%的红线。
该县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分设资金政策专责、基础设施专责、产业开发专责、移民搬迁专责、公共服务专责、组织保障专责等数个小组。
实行县直单位干部采取“532”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5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3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户,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
开展“七个一批”进行脱贫。其中,产业发展扶持14969人,转移就业扶持13190人,移民搬迁安置2359人,生态补偿脱贫1132人,教育扶智帮助5068人,医疗救助解困4700人,低保政策兜底5人。
同时,开展“十大行动”进行脱贫。即,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农村电商扶贫行动、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贫困户产权收益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科技文化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社会扶贫行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
该县重点开工建设县城安置点2个,即城南片区安置小区和水东片区安置小区,同时推进乡镇、村屯安置点建设;适时启动城北铁坑安置点和康田安置点等小区的前期策划工作。
该县严格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决”的脱贫标准执行,“一低”指脱贫村贫困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四有”指有合作组织,有特色优势产业,有村公共服务设施(场所),有好的领导班子;“四通”指通硬化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三解决”指解决饮水问题,解决贫困户无房或危房问题,基本解决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问题。贫困户要严格按照“八有一收入”的标准执行。
据悉,全县贫困村分4个阶段4批实现脱贫,涉及总人口13万多人。其中,2016年脱贫23个贫困村,2017年脱贫32个贫困村,2018年脱贫29个贫困村,2019年脱贫17个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