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新闻·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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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典籍是广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研究的主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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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30年 民族古籍工作专家谈之六
汉文典籍是广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研究的主要文献

口 杨东甫
 

作者简介

杨东甫(1952—),广西凤山人。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广西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文学院二级教授、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学科带头人,广西语言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秘书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已出版三十八种著作(含合著),其中一种译为越南文在越南出版,三种在台湾出版,著作多次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文艺报》、香港《大公报》、香港《星岛日报》、《中国出版》等报刊上被专文评论;发表论文三百三十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历史学研究》《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成果获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二十一项;作为主持人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项。

任何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都离不开相关的文献,尤其是古文献。汉族如此,少数民族亦如此。而古文献的基本形式,就是历朝历代传留下来的各种典籍,亦即俗称的古书。

中国当今尚存于世的汉文古籍,已经著录认定者约17万种(不计同书不同版本)。毋庸置疑,这些巨量的汉文古籍当然是汉族历史文化研究的基本文献源。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多民族聚居,汉文典籍中也有丰富的多民族历史文化内容。如《史记》就有《匈奴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等,专门给中原以外的周边民族以及当时与中国交往的国外民族立传;其他某些篇章也涉及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及中国与境外少数民族的关系。此后历代修史基本都有少数民族志传。其他笔记野史等著述有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内容者更不在少。就以涉及广西少数民族内容者为例,典籍中如《明史·土司志》,其中有《广西土司》部分;《清史稿·土司传》,其中有《广西土司传》;清初毛奇龄著《蛮司合志》,是记叙明代土司的专著,其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卷,为广西土司内容;明无名氏《土官底簿》,是有关土司情况的档案材料的摘编,其中记录了明代广西一百多名土司简况。而历代以广西为对象的笔记著作,如唐刘恂《岭表录异》,宋周去非《岭外代答》、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明田汝成《炎徼纪闻》、邝露《赤雅》、魏濬《西事珥》、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清闵叙《粤述》、沈日霖《粤西琐记》、陆祚蕃《粤西偶记》、汪森《粤西丛载》、赵翼《檐曝杂记》、张心泰《粤游小志》,等等,都可找到一些相关文献资料。还有明清两代广西地方志书,包括通志及各府州县志,都各有若干相关内容。同类例子还可举出不少。这些都是我们今天研究广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重要的文献源。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但是实际情况是,当今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在新中国建立之前就有本民族文字者,屈指可数。而且,即使是那几个有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如满族、蒙古族等,传世的本民族典籍也非常少,其利用率就更低了。举一例:蒙古族的“国师”八思巴等人借鉴畏兀儿文创制了蒙古文后,有人用此种文字写了一本《蒙古秘史》,主要是记述成吉思汗的发迹史,大抵可视为蒙古开国史。然而在译为汉文之前,此书几乎无人知道。该书在明初译成汉文,才得以传留至今,成为研究蒙古史的最重要文献;而那蒙古文的原书,早已不知去向。在清朝,皇室强令满族官员要学习本民族文字,朝廷中还设置了专门从事满汉文翻译的官员,然而几乎谈不上有何真正效果,因为包括皇帝在内大家都习惯于使用汉文。位于统治地位的满文典籍遭遇尚且如此,其他少数民族典籍就更不受到重视了,因此流传至今的少数民族古籍数量有限,而且释读不易。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平等,党和政府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建设,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逐渐成为一门新兴学科。广西的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开展取得成果,搜集抢救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的整理研究刚刚起步,有待探讨的问题很多。

古代广西少数民族有没有自己的文字?这是个学术问题,应当可以各抒己见。

壮族是广西最大的少数民族。今天,一些学者提出了“古壮文”的概念,认为广西古代壮族已经有了本民族的文字。

我个人对此的看法是:“古壮文”确实存在,但还不能算是一种完全成熟、完全独立的文字;研究者更不可能仅仅依靠古壮文典籍来完成壮族历史文化研究的重任。理由是:首先,古壮文的构成元素全部是汉字或汉字部首,即用汉字和汉字部首重新组合而成,而且在使用时也多有与汉文夹杂同用的现象,其独创性、独立性还不十分突出。其次,古壮文的表意功能还有待提高,其使用范围相当有限。今天所知所见的古壮文典籍,以手抄本的歌书唱本为主,其他内容不是很多,其成书历史也应该不是很古老。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包罗万象,用这样一点文献作为研究依据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至少在目前阶段,“汉文典籍是广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研究的主要文献”这一命题,应该是能够成立的。

这里就联系到古籍整理的问题了。所谓“古籍整理”,是一个内涵复杂的概念,更完整的提法应是“古籍整理研究”。其具体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对古籍原典或选本作断句标点、校笺、注释、评点、解题、考证;搜辑古籍残篇佚文,包括搜集流传于世的古代口头文献资料,整理成书;对古籍中某一内容作专题性搜辑,整理成书;编制古籍书目、索引、提要;编选古籍聚为丛书;整理影印出版古籍。

古籍整理不仅是保存和传承文化遗产的重要工作,对现时的历史文化研究工作同样有着其重要的意义。篇幅关系,这里不展开论证,但这一观点相信能够成立。

多年来,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小组办公室正是秉承着这样的理念,指导和从事着广西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他们的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并不仅限于前文界定的少数民族古籍,而是扩展到与广西民族历史文化有关的汉文典籍领域,做了许多有益而有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承蒙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办前主任欧薇薇女士和现主任韦如柱先生不弃,他们时常给我安排一些相关的任务。对此,我是深感荣幸的。作为古籍整理队伍之一员,作为广西人之一,理应在这一领域略尽绵薄。

衷心祝愿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再上一层楼!

本栏稿件由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办公室(广西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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