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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语委召开南宁市轨道交通 1、2、3号线站名壮文翻译审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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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语委召开南宁市轨道交通 1、2、3号线站名壮文翻译审定会

 

日前,南宁市轨道交通1、2、3号线站名均已获南宁市政府批复。1月18日,应南宁市民语委要求,自治区民语委召开南宁市轨道交通1、2、3号线站名壮文翻译审定会。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王泉忠主持会议并向与会专家传达2016年全区民族语文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民语委民族语文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及自治区、南宁市民语委相关人员近20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对2015年底自治区民语委组织召开南宁地铁导向标识壮文翻译评审会审定1号线后个别站名变化后的壮文翻译进行审定,同时,对2、3号线站名的壮文翻译进行了审定。

会议经过热烈讨论,专家们对地铁沿线各站点名称及其导向标识的壮文翻译规则达成了共识:一是站名通名翻译尽量采用民族词、老借词,如:“站”“大道”“路”分别译为“camh”“daihloh”“roen”;“东路”“西路”“南路”“北路”“中路”分别译为“roen doeng”“roen sae”“roen namz”“roen baek”“roen gyang”。二是站名专名主要依据《新汉借词语音转写表》进行音译。三是壮文字母可全部大写或每个词的头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四是横向书写的壮文在汉文上方;竖向书写的壮文在汉文的右侧,壮文字母可以采用顺时针转90°排版的格式书写。

此次会议对南宁地铁站名壮文翻译规则达成的共识,可作为今后路牌、站名、标识牌等壮文翻译的标准。(自治区民语委 陆晓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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