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又一重大法治实践,对于依法促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2020年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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