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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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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5年全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

 

12月18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了全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仕星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大民委、自治区政协民宗委、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语委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交流了2015年各单位在开展我区自治条例调研论证、推进民族法制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查、开展民族工作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等相关内容,提出了今年进一步加强单位之间的协作和支持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共同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荣仕星在听取各单位领导的发言后指出,要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十八大以来的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把握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领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研判。二要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和中央对广西的科学定位为指导,结合我区区位和资源优势、民族和贫困特点,以及当前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三要开展精准扶贫,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要开展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易地搬迁安置扶贫等方式,使我区500多万贫困人口在“十三五”期间全部脱贫,贫困县脱帽,不让一个民族掉队。四要积极推进我区民族立法工作。要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精神,积极推进自治区自治条例立法工作;继续修订完善我区其他自治县的自治条例。五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开展民族工作时,要讲政治、讲政策、讲感情,关注少数民族的疾苦,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共同维护好我区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会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大民委、自治区政协民宗委有关领导做了发言,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翚永红做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王泉忠在会上汇报了广西民语委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建议和请求自治区人大、各部门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立法进程,指导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数据库建设和濒危语言抢救、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我区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播出工作。

(王洁钢 黄如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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