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湖北省民宗委迅速落实国家民委《管理办法》培训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12月8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第一期法治建设培训班在汉举行。二是进行广泛宣传。在省民宗委网站、《民族大家庭》杂志上登载《管理办法》全文。设《管理办法》解答专线为各地办事的同志和广大群众随时进行政策解答。三是开展相关调研。将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办法。四是加快开发湖北省民族成分登记备案系统。五是加强工作联系。建立湖北省民宗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交流QQ群,加强省、市、县三级沟通联络。
(来源:湖北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