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2009年以来,一直将特色村镇和民族工作示范村两项工作同步推进,随着全省示范村逐步向特色村镇转化,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不断加强,数量明显增多。2013年,河北省民宗厅提出打造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的工作思路,重新定义特色村镇和示范村范畴,为了突出环京津特色村镇示范带建设这一重点工作,将环京津的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唐山、沧州等6市的特色村镇和示范村统称为特色村镇。将石家庄、秦皇岛、邢台、衡水、邯郸及定州、辛集市统称为示范村。
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进一步推动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满足全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近日,该省民族宗教厅经济处向全省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特色村镇和示范村名称,统称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并将在2016年努力实现打造1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目标。
(来源:河北省民宗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