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云南省财政每年将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
该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暂行办法安全使用,支持范围包括教育部和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所有云南民办普通本专科高等院校。按照“因素分配、专项支持、绩效优先”的基本原则分配使用,重点关注学校的在校生规模、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师的社会保障情况,并将教师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效果列为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同时,重视学校教学投入和教学奖励成果、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以及学校的就业质量。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办高校学校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师资队伍建设。目前,省财政已下达了今年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
(来源:云南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