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区内民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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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隆林用少数民族语言 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10月下旬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利用壮、苗等少数民族语言在壮族和苗族集中聚居乡(镇)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将《宪法》《婚姻法》《土地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典型案例等用壮语和苗语录音制成音频,圩日在当地街上用宣传车巡回播放。目前,已在沙梨、平班、者浪、者保、天生桥、革步等壮族乡(镇)播放。同时,还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下步将在德峨、猪场、蛇场和克长等苗族乡(镇)用苗语巡回播放。

利用通俗易懂的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做法受到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的欢迎,营造了平安隆林、法治隆林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隆林民族局 陶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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