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协商座谈会,组织政协委员、政协常委、民主党派代表和法律专家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提出协商修改意见和建议。
该《条例》是新疆第一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随着这部法规的出台,全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步入法制化轨道。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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