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7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宋全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互观互检”活动代表团到南宁,开展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互观互检”活动。
活动期间,检查团一行深入南宁市马山县、上林县、青秀区、西乡塘区的部分民族团结示范点,参观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屯、进乡镇、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走村入户、与群众交流等形式,全面考察了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周健,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容康社,南宁市副市长刘为民,南宁市委副秘书长梁开景,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宗晓等陪同检查。
16日, 在自治区民委和南宁市领导的陪同下,检查团一行前往马山县、上林县,观摩考察了马山县文体局民族展示馆、马山县古零乡乔老村小都百综合示范村、古寨瑶族乡、古寨民族初级中学、古寨瑶族乡古朗屯、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排岜庄等民族团结示范点。民族乡优美的田园风光,热情淳朴的民风给代表团成员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副州长千海兰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说:“走进小都百,好像走进了一幅画。风光秀丽,生态文明,建筑极具民族特色,处处洋溢欢声笑语,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特别高。”
在排岜庄,检查团走访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蓝武的家,蓝武回乡创业,并免费给村民传授3D打印知识,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宋全表示,南宁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很好的关注到了家庭这一社会细胞。
一路上,内蒙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副主任肖启峰走到群众中看商品、聊民俗、观民情。他感受到,南宁市的创建工作植根于广大群众,注重平时,注重基层,通过润物无声的宣传贯彻,将创建工作融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交流交往中。他说:“在镇圩瑶族乡、古寨瑶族乡,我们能深刻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17日上午,检查团一行到南宁市青秀区、西乡塘区分别观摩考察了青秀区凤岭北社区、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公司、南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西乡塘区万秀村等民族团结示范点。
南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丰富多彩的民族教育主题活动获得代表团的称赞,千海兰表示,南宁市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做到了从娃娃抓起,民族文化和精神得到了有效传承。我们看到的孩子们友爱协作的小舞台,实际上是看到了团结和谐的大社会。
通过一天半的观摩考察,检查团一行对南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全面统筹、立体拓展、措施有力、持续不断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取得丰硕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请南宁市做好总结工作,加大宣传,积极推广该项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据介绍,2013年6月,南宁市委、市政府抓住国家民委筛选部分地市级行政区域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试点活动的契机,积极申报并成功获批为全国13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之一。南宁市全面动员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实现在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民生改善保障、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教育、民族干部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设计事业、民族工作创新和社会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争先创优工作、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选拔、巩固和发展首府各民族大团结、生态文明等十大主题工作,力争在2016年通过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国家民委验收并获命名。
此次互观互检活动,不仅起到了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推进的良好效果,更有助于南宁市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提高工作水平,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