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族·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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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德耀瑶山》震撼瑶山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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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30年
21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麽使虫郎甲科。
▲麽使虫郎甲科。
 

(接上期)

《麽使虫郎甲科》

不分卷,1册,32页。佚名撰,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陆道玉抄本。绵纸,册页装,古壮字,墨书。页面高20厘米,宽14厘米,每半页六行,行十字。入选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编号02384。

该抄本属壮族麽经,是壮族布麽祭祀彩虹,祈求天神护佑村民平安和驱除孤儿冤的诵唱词。在古代壮族民间,不少地方的民众把彩虹的出现当做一种殃怪、一种不祥之兆,认为彩虹出现会发生死人、死牛马、火烧房子等灾难。老人甚至吓唬小孩,看见彩虹不能用手去指,否则手指就会烂掉。而广西东兰县的壮族则认为彩虹出现是天神显现,将彩虹说成“天神下凡喝水”。当人在野外看见彩虹在本村或本户上空出现时,要赶紧跑回村边山泉、水井、河溪或自家水缸边大吼三声,吓赶彩虹,不让它喝干泉水、井水、河水或缸水,使彩虹惊慌丢下“七色水瓢”,才能免遭灾难。传说“七色水瓢”是彩虹舀水用的水瓢,彩虹受惊后,水瓢就化为七种颜色的水汽无影无踪。此时,“七色水瓢”失落处的水就变成“福水”,舀来分给全村人或全家人喝,喝过“福水”的人便有“天神”护佑,万事大吉。如果天神下凡喝水时,村人看不见或回村不及时,就被认为该村的泉水、井水、河水被天神喝干,大不吉利。该村要在三天内杀猪祭彩虹,由村老和布麽在彩虹喝水的地方设祭台,全村人肃立四周,倾听布麽念唱,感谢天神降临凡间报讯显灵,并祈求天神护佑村民平安。全村人每扎一炷香,就喝一匙猪活血,表示与彩虹同餐共福。仪式结束后村人分猪肉回家,各家各户以猪肉祭神台,请求祖宗保佑。而关于孤儿的故事,主要是说孤儿自幼失去父母,由外公外婆抚养成人,后受虐待外出流浪,途中被布洛陀、麽渌甲收留,教他做麽,出师后专门去替人家解孤儿冤。就如“彩虹怪”一样,“孤儿冤”亦属众多冤怪之一。布麽言称,凡是犯了“孤儿冤”的,用一般的解冤送怪法去驱赶都不顶用,而必须用专解“孤儿冤”的麽法,念“郎甲”经文才有效。布麽将祭祀彩虹怪和孤儿怪法事过程、方法、内容进行记录、整理、完善而成为《麽使虫郎甲科》,其以家族和师徒相传方式世代传承抄录。

《麽使虫郎甲科》的“麽”即麽诵、喃诵;“使”指彩虹;“郎”指篇章;“甲”指孤儿;“科”即科目、类别。“麽使虫郎甲科”意为麽诵彩虹经、孤儿经的科目。

全书含麽造微、麽造龙造录、麽变身甫道、麽宁虫造寅、麽使虫造怪、麽郎甲六章。叙唱造火、造铜制刀的过程,叙述陆家、罗家兄弟变身布道的故事,叙唱螟虫扰乱人间,请布麽拿法刀砍断禳解、麽诵请神赶鬼的场景,记录嫁女被冤死致彩虹怪出现,主家搭神坛设送怪神龛,请布麽“彩虹经”驱怪的过程,诵念孤儿由外公外婆抚养成人后受虐外出流浪,途中被布麽收留,教他做麽,出师后专门去替人家解孤儿冤的故事。

全书为五言韵文,押腰脚韵或头脚韵。该书是壮族民间宗教麽的经典,记载了壮族原始哲学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以及特有的民俗文化和宗教文化,对研究壮族历史、宗教、哲学、文学艺术、语言文字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该抄本为1986年百色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干部黄子义从田阳县玉凤镇能带村坡福屯搜集,今藏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完待续)

本栏稿件由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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