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对机关各处室、古籍办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肖祥华首先通报了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肖祥华强调,各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做到三点:一是要管好自己,过好“权力关”。要依法、依纪、依照程序行使权力。要管住“嘴”,管住进口,管住吃喝,严防“四风”问题;管住“出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发表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言论。要管住“手”,不能拿公款、公物,不能公车私用,也不能公款送礼。要管住“脚”,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既要管好业务工作,也要管好部下,廉洁从政方面要多提醒多教育,严格管理是对大家的关心爱护。三是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对党风廉政建设,对法律、纪律、制度要心存敬畏,心有戒尺,行有所止。
(自治区民委 宋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