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为使民生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民生资金监管检查工作。
出台文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平南县关于进一步抓好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平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民生资金监管检查工作。
检查落实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宗局、县扶贫办等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检查2013年至今民生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资金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日常管理等环节。
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协调、督促抓落实。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要求,对本部门所负责管理民生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三是规定工作时限。8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县纪委和县财政局,8月31日至9月30日重点检查面要达50%以上。
据悉,该县民族宗教局2013年到今年8月共获民生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4个、金额265万元。完工并通过验收项目22个,金额245万元,占项目总数91.67%;正在实施项目2个(2015年度项目),金额20万元,占项目总数8.33%。目前已组织检查应检项目22个,检查面达100%。经自查,实施民生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没有违法违规情况,民生资金项目落实情况良好,收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平南县民宗局 郭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