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区内民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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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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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宁市民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决定》公布后,南宁市民委干部职工高度关注,主动学习文件精神。

南宁市民委干部职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全方位跟踪《决定》的新闻报道,结合南宁实际,对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自发展开热议。

近年来,南宁市十分重视加强和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条件,不断加大民族教育投入。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少数民族教育等事业发展,使少数民族聚居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借助壮语言文字在促进民族教育等方面的深远影响和积极作用,出台广西第一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府规章《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少数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推动壮文社会使用规范化、标准化。

《决定》颁布实施后,南宁市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力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族教育工作。

(南宁市民委 韦元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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