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俗·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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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30年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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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30年
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30年回眸

▶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奖杯。
▲民族古籍部分整理成果。
 

(接上期) (二)探索前行,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机构机制日益健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成立初期,面对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这个新开创的事业,在社会对民族古籍认识不足、民族古籍家底不清、民族古籍损毁流失严重、普查抢救整理工作无经验借鉴等不利条件下,多次牵头组织召开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反复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广西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规划,组织自治区民间文学研究会、民语委、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大专院校等专家学者分类搜集整理民族古籍资料,布置各地进行民族古籍的普查、抢救、搜集工作。同时,坚持边搜集、边整理、边出版,以整理促进搜集的原则,有序开展《古壮字字典》《布洛陀经诗译注》《评皇券牒集编校注》《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考察与研究》《壮族民歌古籍集成·嘹歌》《密洛陀古歌》等项目的整理工作。

面对人才紧缺的困难,广西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首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联络、指导职能,采取民族古籍工作社会化方式,动员在职的专家学者、干部负责搜集整理本民族的古籍,吸收有志于民族古籍工作的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基层文化人等参与具体的民族古籍整理项目,不断扩大民族古籍工作队伍;其次是积极物色民族学、历史学、文字学、宗教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为民族古籍工作献计献策,为项目实施咨询、评审、验收,进行学术和技术把关;最后,广西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在全区范围选送业务骨干到中央民族大学脱产学习,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工作培训班等方式培养新生力量,通过项目整理发现和培养人才。

近30年里,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于1994年、2004年、2008年、2009年对民族古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其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2009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社科院、自治区文联、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博物馆 、自治区方志办等,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族工作的自治区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民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在职领导担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专家把关”的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机制,为广西民族古籍工作走社会化道路提供了保障,使民族古籍工作进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过近30年的探索和努力,广西民族古籍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全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职能,使我区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保护、研究、出版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未完待续)

本栏稿件由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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