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是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广西少数民族对本民族语言有很深的感情。目前,全区少数民族人口中多达85%左右的群众在本族人之间和家庭内部仍以本民族语为母语进行交流,有35%左右普通话听说能力较差,也有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根本听不懂普通话,70%以上希望能收、听到民语广播影视节目。为尽量尽快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愿望和请求,近年来,自治区民委在加强广西民语广播影视工作方面一直在做不懈的努力。
一是不断向中央和国家呼吁和请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在2014、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分别提出了“关于全面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建议” “关于请求国家支持广西加强民语广播影视工作的建议”,并于多种场合,在向中央和国家领导以及相关检(督)查组汇报工作时,都不失时机地呼吁和请求国家支持广西加强民语广播影视工作,特别是关于恢复壮语广播节目频率,继续大力支持广西在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增加壮语节目类型、丰富壮语节目内容、延长壮语节目时间、开设壮语卫视频道和频率等。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调查。2013年,自治区民委与自治区民语委、广电局联合开展了关于广西世居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状况的专题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现实分布、使用、传承、研究、保护和各类需求状况。2014年,自治区民委主要领导还专门就各地推进民语广播影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这些都为制定政策和立法工作以及上级决策提供了比较翔实的依据。
三是在经费上给予积极支持。自治区民委虽然掌握的经费极其有限,但对各地开展民语广播影视工作却一直不遗余力地给予支持。近年来,在给基层分配相关经费时,对有推进民语广播影视工作项目的市县,都予以倾斜照顾。近日,在接到崇左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田林县等市县关于要求支持各地电台、电视台开播民语广播影视节目的请示后,委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从相关经费中调剂予以支持,竭尽全力地协调推进这项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崇左市和21个县(市、区)开播了民语广播电视栏目,涉及语种有壮语、瑶语、苗语、侗语。
(自治区民委办公室 赵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