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双语”骨干培养和人才选储。组织民警开展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活动,通过领导带头学、结对帮扶学、深入群众学、立足岗位学等方式,使民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主动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简单的对话和交流。同时注重少数民族定向生的培养和少数民族民警辅警的聘用,不断储备“双语”人才,壮大“双语”服务队伍。通过培养、培训、筛选,将一批会说民族语言、精通业务知识、知晓当地民风民俗的民警、协警、文职人员充实到公安机关的各个服务窗口和少数民族群众聚集、杂居的乡镇派出所。
二是在窗口推行“双语”服务便民措施。结合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和杂居的情况,推广双语咨询、双语办证、双语调解、双语询问、双语讯问、双语宣传、双语接处警等服务。
(来源:云南普洱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