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语工作
3上一版  下一版4
 
广西民族语文工作情况报告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2015年5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民族语文工作情况报告
——自治区民语委在国家五部委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材料(节选)
 

一、广西的民族和语言文字概况

(一)广西的民族和人口状况。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另居住有满、蒙古、朝鲜、白、藏、黎、土家等其他民族44个。2013年,广西总人口5240万人,常住人口4719万人;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004万人,其中壮族人口1698万人,分别占自治区常住人口的42.5%和35.98%。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聚居总量最多的省份,壮族是广西也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南宁、柳州、崇左、百色、河池、来宾等6个市。另外,壮、瑶、苗、京、彝等5个少数民族属中越跨境民族。广西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

(二)广西的语言文字状况。

1.广西的语言种类。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世居的12个民族中,除回族已转用汉语以外,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的民族使用几种语言。有的语言包括几种方言,有些方言还有几种亚方言(即土语)。

广西的语言种类主要有:汉语(含西南官话、平话、粤语、客家语、湘语、闽语)、壮语(分南北方言)、瑶语(含勉语、布努语、拉珈语)、苗语(含黔东方言、湘西方言、川黔方言)、侗语(用侗语的南部方言)、仫佬语(属壮侗语族侗水语支)、毛南语(属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京语(又称越南语)、彝语(属彝语的东、南方言)、水语(属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仡佬语(属壮侗语族仡佬语支)。广西多民族多语种,有的民族语(如壮语)属区域性强势语言,有的民族语(如苗语、侗语)属局部性强势语言,各民族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能互相尊重学习、和谐发展。

2.广西的民族和语言分布状况。

广西的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的状态。广西是语言富矿地带,各语种分布和使用的地域不一,其中普通话使用范围最广,在广西各地均有使用;汉语方言分布也很广,各方言各有其主要分布区域;壮语分布在全区近80个县(市、区);瑶语、苗语分布也较广;其他语种分布较窄且相对集中,如京语、彝语、毛南语等只在单个县域内个别乡镇使用。

3.广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状况。

历史上,广西的正式学校教育用汉语、汉字授课(民族地区小学大部分使用汉文教材但多使用民汉双语教学),传授的多是汉族文化知识。广西人口中约82%有一定普通话会话能力者学习普通话的主要途径是接受学校教育。

广西的经济社会领域和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基本为汉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已成为广西各族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汉语和汉字已成为广西各民族间沟通的桥梁。

4.广西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状况。

历史上,广西除回族外10个世居少数民族长期只有语言而无统一的民族文字。为创制与自己语言相适应的文字,壮、瑶、苗、侗等民族民间曾经使用类似汉字,但读音和词义完全不等同汉字的民族文字来记录本民族的宗教经典、民间文学创作、记录碑文等。但由于这类文字只限于民间使用传承,没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对其规范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范围相当有限,始终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文字。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帮助少数民族创制和规范其民族文字,广西现有国家层面批准推行使用的有壮、苗、侗、彝四种文字。

目前,广西的民族语文的基本情况是,民族多、语种多、分布广、民汉双语人口规模大、民族语言的口语文化丰富多彩,而民族文字种类少、文字形态发育不足。广西民族语文的社会性还呈现其独特的区情特点:

(1)以壮语壮文为主,其他语种文种处于次要地位。广西壮族人口占广西常住人口的35.98%,占广西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84.73%。广西其他世居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比例相对较低,地域分布呈小聚居大杂居状态,苗族、侗族、彝族虽有民族文字但尚未纳入当地基础教育体系,瑶族虽有语言但文字仅仅在20世纪80年代做过短暂研发创制,也未进入当地中小学试点试验教学。

(2)双语言人口多,双语文人口少。壮语是壮族的母语,据抽样调查,壮族能讲壮语者在日常生活中用壮语的比例高达到84.95%。在广西境内使用壮语的人数已超过1600万人。据初步统计,虽然广西参加过各类培训和自学壮文等民族文字的累计有近300万人,但同时通晓民汉文互译的不足10万人。

(3)文化人使用多,老百姓民间使用少。广西学习使用壮、侗、苗、彝等民族文字的主要群体,是民族民间文化爱好者、相关行业的公职人员。壮文、苗文、侗文、彝文虽然试行了近60年,但除壮文外,大都与群众生产生活关联不多,影响有限。

(4)自学传承多,学校传承少。汉文化进入民族地区的千百年间,广西的学校一直使用汉文教材;直到1957年壮文等创制后,部分学校才接触民族文字,但校点不多,尚未形成壮语文教育教学体系。

(5)当前广西民族语文工作还面临着以下三种情况并存的态势:一是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已成为各民族群众的自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成效显著;二是少数民族母语乡村还有超过700万人存在汉语言沟通障碍;三是少数民族语言消失的速度惊人。

(三)广西的语言态度状况。

广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总体态度是趋于肯定的,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广西世居少数民族(除回族外)绝大多数的母语是民族语,有半数以上的人基础教育时接受双语教育,家庭内部和民族内部交流主要用民族语。在对外交往中,民族语和汉语都是主流,不同场合使用不同语言,民族地区群众对民族语有很深的感情。

二、近五年来广西民语委工作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历来重视和关心民族语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了相关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广西民族语文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如1980年至2014年,先后印发了46个文件对广西的民族语文工作给予指导和规范。

广西民语委确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广西14个地级市中有13个市,109个县(市、区)中有55个县(市、区)设立了民族语文工作机构,为广西民族语文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近年来,广西民语系统的主要工作有:

(一)率先探索开展我国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为干部群众测试壮语文水平提供条件。

壮语文水平考试是我国少数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的首次探索和尝试,得到国家民委、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由我委牵头组织实施,并明确2012~2014年为试点期。3年间,我们在南宁、百色、崇左等城市举办了3次试点考试,共有壮、汉、瑶、苗、侗、仫佬等6个民族1144人参加考试。2014年12月召开的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总结评估会上,40多名与会专家、考生代表一致认为,3年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目前,壮语文水平考试结果应用于南宁市壮汉双语中小学教师、各级教研员评定职称,以及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广西壮汉双语学校教师壮语文培训班和广西民族大学“培训+学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壮语文应用能力测试。

(二)协助推进壮汉双语教育工作,培养壮汉兼通人才和双语文教师。

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壮汉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4个阶段有效衔接的壮汉双语教育新体系。广西从2014年起,每年面向壮汉双语教育实验县(区)定向招收100名壮汉双语专业免费师范生,为小学壮汉双语学校定向培养双语教师。广西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本科专业实行招生优惠政策。

(三)加强民族语文翻译和新闻出版工作,为干部群众提供民族语文学习资料和工具书。

1.积极做好法定单位公章(牌匾)、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标牌、台卡、横额等壮语文翻译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壮语文在公共领域的使用。

2.完成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壮汉词汇》全书约160万字(字节)的修订工作,使其成为国内收词量最多的壮汉对照工具书,满足壮语文教学、编辑、出版等多方面需要。

3.编辑出版全国唯一的壮文“一报一刊”,其中每年编辑出版《广西民族报》壮文版、汉文版各50期,《三月三》杂志汉文版12期、壮文版6期。

4.协调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各类壮文图书近500种,总发行量近100万册。

5.协助完成历届全国党代会和每年全国“两会”文件的壮文翻译,翻译审校壮文图书。编译出版大量壮汉文书籍,进一步扩大壮文在各领域的使用。

(四)开展民族语文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群众学习民族语文的兴趣和水平。

广西民语委每年都举办广西民语系统业务培训班或广西壮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干部的壮语文等民族语文的学习培训。同时,每年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市、县(市、区)分别举办民族语文基础知识培训班、农民(回乡青年)学民族语文学科技培训班和民间歌师歌手民族语文学习班,培育社会各界学习使用民族语文的氛围。

(五)积极探索网络民族语文学习和应用新途径,为干部群众提供民族语文学习使用平台。

1.全新改版广西民语委网站,开设“在线学壮语文”栏目;建设管理广西民族报网(壮文页面),打造民族语文宣传、学习和使用新平台。

2.通过组织播放民族语广播电视电影、举办民族语才艺比赛、开展壮语山歌对唱、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语文资料等方式,促进民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

3.大力推动民族语文在广播影视领域的应用。

(六)推进民族语文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适应新时期干部群众学习使用民族语文的需要。

(七)开展广西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状况调查研究,为制定民族语文政策和工作指导意见提供科学依据。

(八)推进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有声数据库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抢救保护民族语文。

三、广西民族语文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民族语文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

目前,民族语文工作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尚缺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民族语文政策法规不到位,民族语文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直接影响广西民族语文功能的发挥。

(二)民族语文工作机构、编制、专业人才方面仍需理顺。

广西民语委机关“三定方案”2013年1月才得到确定。广西123个市、县(市、区)中只有68个市、县(市、区)成立民族语文工作部门,其中独立设置28个,其他与民族部门合署办公或从属政府办、民族、教育等部门,有的机构级别不明确。由于政策性扶持不够,各有关领域的管理、科研、教学民语人才短缺,民语专业人员断层明显,流失严重。

(三)民族语文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广西少数民族大多聚居在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目前设立有民族语文工作机构的市、县(市、区)中,有26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有12个县(市、区)是自治区级贫困县。根据现行的财政分级管理制度,财政困难的市、县(市、区)除了保证工资和基本的办公费用,较少安排民族语文业务经费。目前广西的民族语文工作部门工作条件、环境相对较差,财政经费投入较少。

(四)民族语文学习使用情况不理想。

目前,对广西属于沿边沿海沿江地理位置、多民族多语种、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研究不够,社会各界对民族语文学习使用的重要性共识不足,对少数民族语文的学习兴趣不浓,制约了民族语文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民族语文研究和抢救保护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广西民语委虽然组织开展许多调研工作,但目前广西的民族语文在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应用、达成工作共识方面,还需要更多的民族语文工作者在长期、艰苦的工作中探索和努力。

(六)民族语文工作的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批少数民族群众进城务工、经商、居住,为他们提供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等方面的民族语文翻译服务水平也应逐步提高,相关工作应得到各地的重视。

(七)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播放工作滞后,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话语权矛盾凸现。

广西民族语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播出时间短、覆盖面窄;民族语电影译制播放不足;同时,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人才、设备和经费都存在很多困难。广西的壮、瑶、苗、京、彝等世居民族为跨境民族,壮语与东南亚多国语言同源,如何掌控这些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话语权矛盾凸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着力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

(二)着力加大民族语文的学习使用力度。

(三)着力抓好民族语文科研和抢救保护工作。

(四)着力推动广西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播工作。

(五)着力推进民族语文基础建设工作。

(六)着力加强民族语文宣传信息工作。

(七)高度重视民族语文特别是壮语文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

(二)进一步健全民族语文工作管理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三)出台政策促进民族语文学习和应用工作。

(四)抓好民族语文科研和抢救保护工作。

(五)进一步推进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播出工作。

(注:全文详见广西民族报网)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