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5高考加分政策陆续出台。在各地规范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地方性加分项目中,少数民族加分情况均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例如,浙江省最新公布的全国性高校加分项目中,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原先10分的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中,将户籍在景宁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5分调整为3分。
吉林省取消了散居地区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资格,对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并将分值定为10分。湖北、江苏、河北等省份也取消了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
湖南省规范后,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的汉族考生统一加5分;对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统一加10分。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