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局、财政局根据自治区民委、自治区财政厅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的规定,把2014年上级安排的3495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并做好惠民资金的监管工作。
该县及时把年度项目分配情况和落实情况在自治县政府网和局公开专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该县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做好资金的投放、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确保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该县财政局、民族局密切配合,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下达项目单位。
该县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督促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到“三个保证”: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进度。
(环江民族局 韦稳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