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容康社带领南宁市民委一行6人到自治区民委专题汇报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听取了汇报并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
汇报会上,卢献匾充分肯定南宁市委、政府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南宁市作为全国首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13个试点单位之一,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城市,既有区域优势,也有政治优势,既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又有各族群众广泛参加,相信南宁市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上会更加出色,更加充满自信。卢献匾对南宁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争取通过国家民委验收和命名,提出九点意见。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周健、翚永红以及政策法制、监督检查处有关人员参加了汇报会。
(自治区民委 张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