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朝阳)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民委主任、自治区民语委主任卢献匾根据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紧扣“四个全面”和改革“关键点”、民生“关心点”、法治“关注点”,并结合民族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民族乡工作、民族语文工作,向大会提出代表建议。
卢献匾代表提出的“三大建议”如下:
一是《关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建议的重点为:一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必然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产生全方位的关联,这种关联必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和领域,其中民族宗教事务将是无法回避的。建议国家尽快组织研究实施这一战略必然和可能涉及的民族宗教事务,包括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层面、提供民族宗教服务层面以及促进民族宗教交流层面。二是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与战略实施相配套的民族宗教事务指导意见和措施。三是建议国家尽快启动沿线国家和地区民族宗教交流合作机制,抢占话语权和发展先机。
二是《关于全面加强民族乡工作的建议》。建议的重点为:一是建议国家完善民族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建议国家制定实施“十三五”民族乡发展规划或某些单项规划。三是建议国家建立民族乡发展评估机制,重点是每年公布民族乡发展报告。
三是《关于全面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建议》。建议的重点为:一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状况大调查,全面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现实分布、使用、传承、研究、保护和各类需求状况,为制定政策和立法工作提供更加翔实的依据。二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查活动,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现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三是建议国家启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立法程序,并将这一立法项目列入“十三五”立法计划,以弥补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以后仍缺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作配套的不足。四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细、优化开展双语教育的标准、教材教学要求和各种条件保障。五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人才培养工作,强化培养基地、平台建设,适应各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使用、传承、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六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务实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各自工作领域,尤其是在民族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教育、司法等领域中的应用。七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濒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工作。八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为全面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学术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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