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 晴 通讯员 梁孟雄 宋万勇) 1月18日下午,2015年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做题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全区民族(宗教)、民语系统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的讲话。卢献匾在讲话中说,2014年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聚集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三转”,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卢献匾要求全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2015年要重点做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卢献匾特别强调,不要认为民族(宗教局)、民语系统是清水衙门,不会出现腐败问题。“两委系统”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一些国家资源和行政权力,特别是民委系统掌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仅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资金,还是扶贫济困的救命款、兴边富民的护国款、解决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瓶颈问题的应急款,绝不允许任何人中饱私囊。全区民族(宗教局)、民语系统一定要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问责。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和自治区民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泉忠分别在会上做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4年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自治区民语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会上,卢献匾分别与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各市民委(民宗委)和直属单位的6名代表签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自治区民语委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卢献匾还与其他13个市民委(民宗委)、民语委主要负责人、两委机关15个处室和5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目标任务。
会议由自治区民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启标主持。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民语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民委(民宗委、民族局)、民语委主任(局长)、部分纪检组长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