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果县1639名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在校瑶族学生获2014年度生活补助金163.9万元,有效缓解了受助学生的生活压力。
据悉,该县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在校瑶族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关于同意平果县补助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瑶族学生生活费工作方案的批复》的文件精神执行,即每生每年获县财政补助生活费1000.00元(每学期500.00元)。受助生补助生活费的发放,是由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学生民族甄别、申报、公示、统计等各项工作,上报核审批准后,经该县财政部门将补助经费拨付到各学校,再由各学校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平果县民族局 李江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