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语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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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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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继续做好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
——在广西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总结评估会上的讲话(节选)
□ 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 杨启标
▲12月11日,自治区民语委在南宁市横县召开广西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总结评估会。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二、从总结成绩和经验来看民族语文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2011年下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的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发展,一步一个脚印,成绩是明显的。

(一)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我区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提供了保障。

3年多来,自治区民语委和3个试点市都加强了汇报请示工作。自治区民语委把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详尽地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引起重视和支持。2011年以来,自治区分管副主席3次莅临我委指导工作,并在全区民语委主任会议和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座谈会作重要讲话,肯定成绩,明确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壮语文水平考试等民族语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如南宁市2011年5月成立了以时任副市长肖志钢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委、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南宁市首次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多次壮语文水平考试协调会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各项具体工作。总的来说,3年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坚持对3个试点进行亲自部署、督促检查考试筹备工作,协调解决考场等考务工作的相关事宜;3市民委、教育、人社、公安、无线电管理等各有关单位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壮语文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确保了2012—2014年度考试如期顺利进行。

同时,自治区民语委积极向国家民委、教育部等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我区开展壮语文水平考试各阶段重点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国家民委2011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对广西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意见; “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得到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和教育部语言信息管理司行文肯定,司领导亲临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座谈会进行指导。国家语委对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予以备案,并支持开展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将《壮汉词汇》修订列为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中央民族大学课题组完成了壮语文水平考试笔试科研课题研发工作,该课题 2013年11月23日经自治区民语委组织壮语文专家工作组及有关专家认真评审,同意正式结题并评为优秀等级。南宁市民委、民语委连续3年都积极主动并善于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汇报,都取得了市政府高度重视,3年来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有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壮语文水平考试的课题研究、结题和试点考试等工作,完成既定的目标和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年以来,南宁等试点3市针对不同的考试对象和考试的各个阶段,一是采取了发放考试工作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了对教育、政法、卫生、民族、民语系统等重点领域和窗口服务行业的宣传。二是通过在《南宁日报》、《广西民族报》等开设专栏,在各县电视台或政务网站、报纸及各乡镇政府、各民族中学、各壮汉双语教学实验小学等张贴公告,南宁市还借助南宁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结合《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和执行情况集中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民族语文法律法规、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的宣传。各市在考试期间,都分别通过在考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考试时间安排表、考场分布图、《考场须知》等,对考试的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自治区民语委和南宁等试点3市还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或者积极向媒体投稿。

(三)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的基础。

2012年以来,自治区民语委和试点3市积极开展壮语文水平考试人员摸底调研,努力扩大考试影响力,培育考试群体。针对部分壮语文等少数民族语文专业从业人员和壮语文爱好者分布在边远地区或教育、科研等非热门系统,或者原为壮语文相关专业毕业现已改行从事其他行业,对考试相关信息掌握较少的实际情况,自治区民语委和试点3市针对不同的考试对象和考试的各个阶段,采取多种形式调研。同时,自治区民语委还积极协调南宁市人民政府,于2012—2014年连续3年在该市进行了试点考试和座谈评估;2013年、2014年又将试点考试范围扩大分别到百色市、崇左市, 3年间共有1144人参加了各相应等级考试,实现了试点考试地域覆盖我区壮语南北两大方言区,考试群体行业分布中央、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小学、村屯、国有企业、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涵盖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老师,高校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考生民族成分包含壮、汉、瑶、苗、侗、仫佬等6个民族;3年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每年都既有16、17岁的中职学校在校学生,也有78、79岁的高龄退休考生。3年考试试点工作循序渐进、有序铺开,为推动壮语文水平考试常态化积累了工作经验。

(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环节是壮语文水平考试科学发展的关键。

3年多来,自治区民语委和南宁等试点3市研究制定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考务工作方案及当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操作规程,对年度试点考试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考试对象、考试形式及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报名办法及时间、考试结果及认证、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减少了人为操作的随意性和工作偏差,进一步树立省部级语言文字水平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治区民语委分别在2012—2014年度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与百色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与崇左市人民政府按照预定的考务方案和预案,成立联合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组,分工合作开展各项考务工作。委领导连续3年分别与南宁、百色、崇左3市政府及民委、民语委有关领导考试当天深入巡视各考场,检查考风考纪情况。

(五)创新工作思路是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发展的动力。

2014年初以来,自治区民语委虚心听取试点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考生对考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借鉴人事、教育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分析2012、2013两年考务工作经验教训,组织研发壮语文水平考试网上报考系统并于2014年7月投入使用,目前,基本可以实现网上报考、准考证书自主打印、考场管理、成绩查询、成绩报告单和等级证书打印等功能,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极大方便了考生的报名,减轻交通往来的经济负担,激发了广大壮文爱好者的参与考试热情。

2013年以来,自治区民语委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主管处室、广西民族大学等我区壮汉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机构)宣传、沟通,将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应用于全区壮汉双语学校教师壮语文培训班和“培训+学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壮语文应用能力测试等工作。在2014年8月2日的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中,成功组织了来自全区各地260名壮汉双语学校教师、县乡教研员的广西民族大学壮语文培训班和“培训+学历” 少数民族语文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参加考试壮语文水平相关等级的考试,既挖潜和拓宽了考生群体、扩大了考试影响力,又发挥考试社会应用功能、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检验了壮汉双语师资培训基地的教学效果,达到考学互促、考教相长的目的。

(六)完善合力机制是壮语文水平考试发展的必由之路。

壮语文水平考试是一项政治性、社会性、基础性、开放性、技术性、风险性的工作,是新时期我国少数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的首次探索和尝试。这项工作既受思想观念、政策扶持、资金保障、技术支撑等诸多因素制约,又涉及新闻宣传、组织人事、人才职称、教育、发改、财政、纪检、保密等自治区层面多个部门支持和协作,需要各单位各部门沟通协同,广泛联系壮语文专家学者以及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社团组织,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关心和支持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搭建协商、沟通、联谊和互动、互助、互补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推动壮语文水平考试科学发展。

三、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

壮语文水平考试是推进我区民族语文学习应用和标准化建设的新举措和重要载体。今天的总结评估,标志壮语文水平考试2012—2014年3年试点工作期圆满结束,有待我们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同意后,才决定明年起是否开展全面铺开常态化考试阶段。但我们要一如既往抓落实,努力把握好如下的工作思路和要点:

一是指导思想上,要明确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统筹能力和协调能力,以促进各族群众沟通交流、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为目标,充分保障壮族等民族同胞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强化壮汉双语学习与使用,努力构建我区多语和谐的语言生活,不断巩固发展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好局面,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工作目标上,要继续探索和逐步完善新时期壮语文学习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途径,提高壮语文水平等级应用能力,初步建立壮语文人才库, 满足壮语文服务社会各阶层的实际需求,形成壮语文学习使用的社会氛围,赢得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加大壮语文工作扶持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信息平台。

三是工作思路上,继续由自治区、市两级民语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组织人事、人才职称、教育、发改、财政、纪检、保密、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开展。要因应形势发展,把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与做好壮汉双语学习使用、培养壮汉双语兼通人才、为壮族农村地区群众进城提供壮汉双语贴心服务、鼓励壮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应学习掌握壮语言文字等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持续有序、稳步发展。

四是工作任务上,3年的试点工作实践已表明,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敏感性、复杂性都很强,需要各级民语部门付出更多的辛劳和智慧。各级民语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壮语文水平考试的汇报、调研、计划、协调、宣传、保障等工作。

五是努力争取和解决壮语文水平考试等级资格的应用功能。解决壮语文水平考试结果也即考试成绩的社会功用问题,需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汇报,向有关部门宣传解释、沟通协商,共同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民族语文政策法规,将壮语文水平考试的结果比如应用于面向民族地区基层招录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应用于服务壮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涉农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免考职称外语工作,应用于教育部门壮汉双语实验学校师资“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壮语文应用能力测试等工作;还要大力培育考试群体,广泛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考试,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无人参加考试的担忧。

六是加快壮语文水平考试科研课题成果转化,努力提高壮语文水平考试试题命制、题库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树立壮语文水平考试试题命制的权威性。

七是继续推进壮语文水平考试培训教材、复习参考资料、工具书编纂、修订出版工作。

八是进一步完善壮语文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评卷、成绩查询公布、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流程,实现考试各环节的网上报考、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更具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九是及时启动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课题研发,适时增加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逐步形成包含书面考试(笔试)、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内的比较完善、规范的现代标准化壮语言文字使用能力测试评价机制,全面衡量、评判应试者的壮语言文字使用能力。

十是总结南宁等3个试点市试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环节,推行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壮语文水平考试常态化考试部署后,深入学习领会壮语文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及其操作规程、工作细则要求,学习试点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各市县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给予实际的大力支持,化解现实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如机构弱、人员少、经费缺的状况,同时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履行好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好今后一个时期内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

(2014年12月11日于横县)

链接:来自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及有关部门的壮语文专家32人对壮语文水平考试2012-2014年试点工作,从以下8个方面进行总结评估,测评结果如下:

广西壮语水平考试试点工作(2012-2014年)评估表

评 价 项 目评 价 意 见优 良 中 差 不确定1.考试宣传发动9 18 5 02.试题命制与题库建设5 18 6 2 13.考试组织实施17 13 1 0 14.考试结果运用1 10 9 11 15.3年试点工作是否成功?是(30-93.7%) 否(27-84.3%)6.3年试点工作期限是否需要延长? 是(5-15.6%) 否(27-84.3%)

如需延长,具体延长时限(请填写):

1-3年有5人

7.2015年是否可以转入常态化考试?是(26-81%) 否(18-56%)8.试点工作总体评价 优(13-406%) 良(18-56%)

中(1-3%) 差(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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