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自治区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从9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统一活动”开展“四统一”的自治法宣传月活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民族团结,美好家园”活动主题,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旋律,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区进一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全区各市县认真按照统一部署,通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座谈会引导宣传月活动迅速拉开帷幕掀起高潮,利用公益短信、开设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张贴画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和宣传媒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效果明显。各地还组建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轻骑队”,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为基本组织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演讲比赛、山歌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晚会、印发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手册,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办好事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民族政策,使民族政策法规基本知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自治区民委政法处 石 煜)